安全工程師案例分析題(三)
背景材料
[事故經過]
2002年4月6日,在江蘇某建設集團下屬公司承接的某高層5號房工地上,項目部安排瓦工薛某、唐某拆除西單元樓內電梯井隔離防護。由于木工在支設12層電梯井時少預留西北角一個銷軸洞,因而在設置十二層防護隔離時,西北角的擱置點采用一根φ48鋼管從11層支撐至12層作為補救措施。由于薛某、唐某在作業時,均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帶操作,而且顛倒拆除程序,先拆除1l層隔離(薛某將用于補救措施的鋼管亦一起拆掉),后拆除12層隔離。上午10時30分,薛某在進入電梯井西北角拆除防護隔離板時,三個擱置點的鋼管框架發生傾翻,人隨防護隔離一起從12層(32米處)高空墜落至電梯:井底。事故發生后,工地負責人立即派人將薛某急送至醫院,但因薛某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于當日12時30分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安全防護隔離設施在設置時有缺陷,規定四根固定銷軸只設三根,而補救鋼管已先予拆除,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造成本次事故的間接原因有以下三點:
1)施工現場監督、檢查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存在的隱患。
2)勞動組織不合理,安排瓦工拆除電梯井防護隔離設施。
3)安全教育不力,造成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差。
(3)項目負責人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違反先上后下的拆除作業程序,自我保護意識差,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加之安全防護設施存在隱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對事故責任者采取的處理意見]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根據事故調查小組的意見,對本次事故負有一定責任者進行了相應的處理。
(1)項目經理,督促管理不嚴,制度不夠健全,職責不夠明確,對本次事故負有一定責任,應給予行政處分,并處以罰款。
(2)辦公室主任,對本次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應寫出書面檢查,并處以罰款。
(3)現場負責人,違章安排瓦工拆除電梯井隔離防護,對本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應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并處以罰款。
(4)瓦工班長,對施工人員檢查不夠,對本次事故負有一定責任,應給予經濟處罰。
(5)瓦工唐某,違章操作,對本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應給予經濟處罰。
(6)瓦工薛某,違章操作,對本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但鑒于薛某已死亡,故不予追究。
[采取的整改措施]
(1)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召開事故現場會,舉一反三進行系統的安全生產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的基本能力,杜絕違章作業。
(2)組織架子工對施工現場腳手架、電梯井隔離設施、臨邊防護欄桿、通道防護棚等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原則進行整改。
(3)預留洞口安排木工,加蓋并固定。
(4)加強對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人員的法制意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杜絕違章指揮。
(5)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各工種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學習,確定專職監督人員。從思想上、管理上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水平,確保安全施工。
問題1.建筑施工的特點有哪些?
2.拆除工程的安全措施中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參考答案
1.建筑施工的特點是:
(1)產品固定,人員流動;
(2)露天高處作業多,手工操作,繁重體力勞動;
(3)建筑施工變化大,規則性差,不安全因素隨形象進度變化而改變。
2.拆除工程的安全措施中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是:
(1)定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名單及職責。
(2)有工程作業區周邊的安全圍擋及警示標牌調協要求。
(3)切斷原給排水、電、暖、燃氣等源頭和拆除各種管道、線網的安全要求。拆除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水、電應另行設計專用的臨時配電線路、供水管道。
(4)根據采用的拆除方法(人工拆除或機械拆除、爆破拆除)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作業措施。
(5)高處拆除作業應設計搭設專用的腳手架或作業平臺。若作業人員站在(包括電焊機、氧氣瓶等設備)擬拆除的建筑物結構、部分上操作,必須確定其結構是穩固的。
(6)拆除建(構)筑物,應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后再拆除承重的部分。不得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另與。之相關連的其他部位應采取臨時加固穩定措施,防止發生坍塌。承重結構件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和荷重拆除后再進行拆除。
(7)拆除作業要設置溜放槽,將拆下的散碎材料順槽溜下,較大的承重材料,應用繩或起重機吊下或運走,嚴禁向下拋擲。
(8)拆除石棉瓦及輕型材料屋面工程時,嚴禁拆除作業人員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輕型板材上作業。必須使用移動板梯,同時板梯上端必須掛牢,防止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9)遇有六級強風、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應暫停高處拆除工程作業。強風、雨后應檢查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安全性,冬季應清除登高通道和作業的雪、霜、冰塊后再進行登高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