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模擬試題(二)
模擬試題(二)
一、深圳華貿電建局工程處在某造紙廠擴建工程中安裝棧橋斜梁時,因斜梁未焊牢,摘鉤時約3t重的斜梁傾翻,使4名作業工人從10 m高處墜落,其中一人未佩帶安全帶站在斜梁上,第二人雖佩帶安全帶,但把安全帶掛在了該斜梁上,這兩人都墜落身亡;第三人雖身佩安全帶,但未系上,蹲在斜梁側面焊接;第四人所佩安全帶系在牢固處,兩人墜落時,前者僥幸地落在松軟的泥土上,身受重傷,后者安全帶把他吊在空中,他僅僅受了輕傷。分析上述事件的違章之處。
二、天津創業化工廠是一家生產六溴-2,4-二硝基苯胺的村辦企業。該廠只有一座大廠房,內分3個車間;東車間生產中間產品2,4-二硝基苯胺,中間車間為備料車間,堆放著一袋袋強氧化劑氯酸鈉、溴化物和2,4-二硝基苯胺。1996半1月26日下午4時,有人發現該廠廠房中部的窗戶冒出黑煙,大聲喊救火,正在廠辦公室的廠長和宿舍里的職工以及附近村民都趕來救火。他們發現是備料車間的氯酸鈉冒煙,于是從離廠房約十幾米的廢水塘里拎水滅火,潑了幾桶后無效,廠長便叫人趕快運沙子滅火,沒等沙子運到,只聽兩聲巨響,一股黑煙直沖天空,面積約500平方米的廠房被夷為平地,前來救火的工人和村民死亡19人,受傷14人,直接經濟損失120萬元。
請分析事故原因以及應采取的預防措施。
三、鄉鎮煤礦瓦斯爆炸
某鄉辦煤礦設計年產量3萬t,實際年產量6萬t.立井開拓,中央邊界式通風。
該礦礦長和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三違現象嚴重。沒有班前會和交接班制度,井下作業任務和人員安排沒有統一布置和記錄。
該礦井下物料及滅火器材存放混亂;一貫使用煤面和煤塊封堵炮孔;用電纜明接頭放炮的現象時有發生。
該礦煤塵具有爆炸性。井下沒有防塵灑水設施,也沒有采取防塵措施,造成井下煤塵積存。事發當天,早8時30分停電后,使用柴油發電機向井下送電。由于電力不足,北翼工作面及南翼工作面輪流生產。14時班共下井72人。南翼工作面工人下井后,打眼放第一炮后出煤。巧時30分左右開水泵,停南翼電,當時主扇風機和局扇都沒有開啟。17時30分全礦來電,主扇和局扇仍沒有開啟。瓦斯檢測員空班漏檢。北翼工作面打眼后放第二炮時,工作面口2 m處掛在背板上的11個電雷管拖地的引腳線被拖動的電纜明接頭接觸引爆,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共死亡26人,傷10人,直接經濟損失38萬元(時值)。
問題:
1.試根據上述資料分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2.根據《安全生產法》提出初步處理建議。
3.提出防止同類事故措施建議。
四、廣東省東莞市興業制衣廠“5.30”特大火災事故
1991年5月30日凌晨,廣東省東莞市石排鎮田邊管理區盆嶺村個體戶(掛名集體)王某一、王某二兩對夫婦辦的興業制衣廠(來料加工企業),發生特大火災,全廠付之一炬,造成72人死亡,4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達300萬元。
1989年期間,王某兩對夫婦自籌資金建成一幢四層樓的廠房。同年11月以王某二之名簽領營業執照開辦石排鎮興業制衣廠,并與香港三裕公司簽訂來料加工協議,生產塑料雨衣。此后,在招收工人、生產、管理等方面都由王某一負責。投產后,生產車間、倉庫、工人宿舍同在一幢樓,原料、成品、廢料、易燃物品胡亂放置。
5月20日,加班工人梁某吸煙后扔下煙頭引燃易燃物。當日凌晨4時20分左右,廠一樓突然起火,存放在樓層的大量生產原料PVC塑料布和成品雨衣7萬多件著火,火勢迅速蔓延并封住了這幢四層樓廠房的惟一出口。樓內既無防火栓、滅火器等起碼消防器材,亦無防火疏散通道和緊急出口,還將很多門、窗都用鐵條焊死,造成工人撲火無力,逃避無門。濃煙烈火沿著樓梯和電梯井筒道大量竄入三、四層樓的工人宿舍。當時許多工人正在該樓內熟睡,沒等醒來或還不知這里發生什么事情,就被熏死或燒死,最終造成64人直接熏死燒死,55人從窗口跳樓逃生。逃生人員中,兩人當場摔死,6人摔傷、燒傷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共計造成72人死亡。
針對上述事故案例,分析直接原因、間接原因、責任者、整改措施。
五、深圳市“8. 5”特大爆炸火災事故
1993年8月5日13時26分,深圳市安貿危險物品儲運公司(以下簡稱安貿公司)清水河化學危險品倉庫發生特大爆炸事故。爆炸引起大火,1小時后著火區又發生第二次強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圍的破壞和火災。深圳市政府立即組織數千名消防、公安、武警、解放軍指戰員及醫務人員參加搶救災工作。由于決策正確、指揮果斷,再加上多方面的全力支持,8月6日凌晨5時,終于撲滅了這場大火。這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多人受傷,其中重傷25人,直接經濟損失2.5億元。
根據調查,事故發生單位是中國對外貿易開發集團公司下屬的儲運公司與深圳市危險品服務中心聯營的安貿危險品儲運聯合公司。爆炸地點位于深圳市東北角,占地約兩千平方米的清水河倉庫區清六平倉,其中6個倉(2#-7#倉)被徹底摧毀,現場留下兩個深7 m的大坑,其余的1#倉和8#倉遭到嚴重破壞。緊挨清六平倉的存有240 t雙氧水的倉庫和存有8個大罐、41個臥罐的液化氣站及剛運到的28個車皮的液化氣、1個加油站未發生爆炸。否則,對深圳市將會造成更大的損失。
8月5日下午13時10分,4#倉庫的管理員發現倉內堆放的過硫酸銨冒煙、起火,因消防設施無水,用滅火器滅火沒有撲滅。電話報警,“119” 接不通。于是,保安員趕緊截住一輛汽車前去筍崗報警。深圳市公安局消防處值班員接到報警后即調筍崗消防中隊的消防車前往滅火。當消防車開出后不久(13時 26分),4#倉內堆放的可燃物發生了第一次爆炸,徹底摧毀了2#、3#、4#連體倉,強大的沖擊波破壞了附近貨倉,使多種化學危險品暴露于火焰之前。市消防處負責人聽到爆炸聲,首先想到臨近的液化氣罐庫,于是就立即調動最近的幾個消防中隊火速趕到現場。15分鐘內,5個消防中隊的11臺消防車就到了著火點。消防處領導在現場迅速成立火場指揮部,對參戰中隊的指戰員進行戰前動員,同時制定應急措施。全體消防隊員奮不顧身地站在火海前英勇奮戰。由于危險品處于持續被加熱狀態,約1小時后,在14時27分,5#、6#、7#連體倉發生第二次爆炸。爆炸沖擊波造成更大范圍的破壞,爆炸后的帶火飛散物(如黃磷、燃燒的三合板和其他可燃物)使火災迅速蔓延擴大,引燃了距爆炸中心250 m處的木材堆場的3000 m,木質地板塊、300 m處6個四層樓干貨倉、400 - 500 m處3個山頭上的樹木。同時,距離現場最近的幾位消防指戰員英勇犧牲,很多同志負傷。但是,消防隊員和武警戰士臨危不懼,仍然全力撲火。夜晚,廣州、中山、東莞、珠海、惠州、佛山、清遠市的100多輛消防車前來增援,經過近萬名公安消防、邊防武警和解放軍防化兵16 h的奮戰,于8月6日凌晨5時許,大火被基本撲滅。
針對上述事故案例,分析直接原因、間接原因、責任者、整改措施。
參考答案
模擬試題(二)
一、答題要點
(1)吊裝作業摘鉤前應按要求檢查焊縫質量,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摘鉤;
(2)3人高處作業人員未按規定正確使用安全帶;
(3)缺乏安全監督人員的現場監督和檢查;
(4)加強安全遵章守紀的教育。
二、答題要點
這是一起因企業未按規定儲存化工物料,救火措施不當所造成的特大傷亡事故。
氯酸鈉是一種強氧化劑,要用干燥牢固的鐵桶外包裝,里面還要加一層塑料袋和牛皮紙進行防潮。強氧化劑單獨存在并不會自燃,但如果把它和有機物放在一起,便會發生分解反應釋放出熱量。本案例中,創業化工廠的氯酸鈉的包裝是里面一個塑料袋,外面加一個編織袋。工人在用鐵鍬鏟料時,難免把氯酸鈉散落在外面。發生事故的前幾天,天津持續高溫,26日室外溫度33℃,廠房房頂是石棉瓦,隔熱性差,廠房內溫度達40℃,塑料袋和編織袋本身就是有機物,于是強氧化劑與有機物在高溫下發生氧化反應放熱,熱量又加速了氧化反應,導致編織袋燃燒,引燃了旁邊堆放的木頭,冒出黑煙。由于廠長和工人用廢水塘里呈酸性的水滅火,強氧化劑氯酸鈉遇酸反應產生大量氯酸,氯在40℃下就會發生爆炸,第一聲巨響就是氯酸遇熱發生的爆炸。又由于備料車間同時堆放著2,4一二硝基苯胺,它遇高溫高壓氣體沖擊發生爆炸,產生第二聲巨響,造成廠毀人亡。
預防:應嚴格執行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化學性質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能存放在同一房間內。創業化工廠違反規定將強氧化劑氯酸鈉用有機物包裝并與有機物儲存在同一車間內造成事故隱患,以致釀成大禍。
三、答題要點
1.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直接原因:
(1)由于礦井主扇和局扇風機均未開啟,井下通風不良,造成瓦斯局部積聚;
(2)該礦煤層干燥且煤塵具有爆炸性,而該礦又未采取灑水等防塵措施,造成井下煤塵積存;
(3)井下火工品和發電設備管理混亂,電雷管存放不當,電纜有明接頭,以致在拖動電纜明接頭碰到電雷管腳線引起雷管爆炸(即點火源),進而導致瓦斯煤塵爆炸。
間接原因:
(1)該礦礦長和特種作業人員(包括瓦斯檢查員)不具備安全資質,違反《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2)瓦斯檢查員玩忽職守,空班漏檢;
(3)該礦安全管理不足,表現在許多方面,如:
①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如沒有班前會和交接班制度等;
②三違現象嚴重,如時常違章放炮沒有得到糾正等;
③井下物料放置混亂;
④該礦從礦長到工人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均不高,反映出安全教育培訓不足等。
(4)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部門監管監察不力。
2.處理建議
(1)根據《安全生產法》第81條,依據事實、情節,追究該礦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2)根據《安全生產法》第90條,依據事實、情節,追究該礦相關負責人、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法律責任;
(3)根據《安全生產法》第82條、93條,對該礦進行行政處罰;
(4)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部門監管監察不力,沒有及時制止礦長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違法行為,應追究行政責任。
3.措施建議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度進行煤礦資格審查,堅決停辦非法或者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
(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開工煤礦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有效監督檢查;
(3)加強煤礦安全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其他必要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嚴格執行;
(4)加強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及所有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礦長和特種作業人員應依法取得資格證,方可上崗;
(5)加強礦井通風、瓦斯管理,采取灑水防塵措施,防止瓦斯積聚和煤塵積存;
(6)加強火工品和電氣設備管理,杜絕電纜使用明接頭現象。
四、答題要點
1.直接原因
(1)物的不安全狀態
①“三合一”:生產車間、倉庫、工人宿舍同在一幢樓;
②原料、成品、廢料、易燃物品胡亂放置;
③樓內無防火栓、滅火器等起碼的消防器材;
④無防火疏散通道和緊急出口,很多門、窗被鐵條焊死。
(2)人的不安全行為
①在有很多易燃物的工作場所,加班工人梁某吸煙并亂扔煙頭;
②緊急情況下跳樓逃生時方式不對。
2.間接原因(管理原因)
(1)王某一:
上述直接原因都是由于王某一不重視安全生產,安全管理混亂造成的。
(2)石排鎮、田邊管理區:
該鎮和管理區很多“三資”、“三來一補”企業都存在安個管理混亂現象:安全管理機構沒有或不健全,廠房設計、建設及投產時未經安全主管部門審驗,布局不合理.安全設施不齊全;沒有嚴格的安全生產措施和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普遍;工作場所事故隱患較多。說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很不到位。
3.責任者
(1)直接責任者為加班工人梁某;
(2)領導責任者為王某一、王某二;石排鎮、田邊管理區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政府主要負責人;
(3)主要責任者:王某一,石排鎮、田邊管理區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政府主要負責人。
4.糾正及預防措施
(1)興業制衣廠:
改變“三合一”現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或設置專人或兼職人員;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消除工作場所事故隱患;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
(2)石排鎮、田邊管理區:
端正對安全生產管理方針的認識,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充分重視安全生產,保證足夠的人員、時間,加強各方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力度,并加強安全生產投人。
五、答題要點
1.直接原因
(1)物的不安全狀態
①4#倉內強氧化劑和還原劑混存、接觸,發生激烈氧化還原反應,形成熱積累,導致起火燃燒、爆炸;
②清水河倉庫區總體布局不合理,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品倉庫,牲畜和食物倉庫以及液化石油氣儲罐等設施,集中設置在與居民點和交通道路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區域;
③無消防水。
(2)人的不安全行為
倉管員和搬運工僅根據倉庫剩余空間大小決定存放地點和存放方式,混存混裝習以為常。危險品接卸過程,不按規范化程序執行。
2.間接原因(管理原因)
(1)安貿公司:
①為騙取經營化學危險品儲運的許可證,在給市政府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有意把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干雜貨平倉說成是符合安全規定的危險物品倉庫,并違章改做化學危險品倉庫;
②不按審批存放的危險品種類規定,嚴重混存各類化學危險品。貨物到達才臨時指定倉庫堆放的現象時有發生。
③在接到火險隱患通知書后,不按通知要求整改,未將重大隱患消除。
(2)深圳市政府及有關部門
①市政府對清水河倉庫區的總體布局未按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進行審查;
②市政府未按國家頒布的有關安全法規、條例的規定對申辦安貿危險品公司的報告進行嚴格審查,就以深府辦[1990]688號《關于成立深圳市安貿危險物品儲運公司的批復》批準成立安貿公司;
③市公安局未按規定嚴格審查,就給安貿危險品公司發放《廣東省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劇毒物品儲存許可證》、《深圳市爆炸品、危險品接卸中轉許可證》,使該公司在不具備國家規定的安全條件下,經營民用爆炸物品合法化;市公安局消防部門在發出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后再未進行任何督促整改。
④市公安局違規參與安貿公司經營,其下屬的爆炸危險物品服務公司在安貿公司中占有20%的股份。
3.責任者
(1)直接責任者為安貿公司主要負責人;
(2)領導責任者為深圳市政府、市公安局;
(3)主要責任者為安貿公司主要負責人、深圳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
4.糾正及預防措施
(1)危險物品倉庫重新選址并合理布局;
(2)根據化學品的兼容性,按有關法規、標準,存放化學品;
(3)深圳市政府及有關部門:
①市公安局清除腐敗,不和任何公司發生利益關系;
②對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申辦、發證、儲存場所的總體布局的審批,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標準;
③對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單位執行法規的情況進行嚴格檢查,發出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后要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