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度廣西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廣西202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考務文件已經公布,廣西2023年二級建造師報名時間、報名繳費等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廣西2023二級建造師報考重要信息提示 | |
考試時間 | 6月3日、4日 |
報名時間 | 3月17日8:00至3月26日17:00 |
報名入口 | 廣西人事考試網() |
網上繳費 |
告知承諾制考生:3月17日8:00至4月6日17:00 其余考生:4月4日8:00至4月6日17:00 |
收費標準 | 客觀題每人每科68元,主觀題每人每科72元 |
準考證打印 | 5月29日8:00至6月4日9:05 |
資格審核 | 3月27日至3月30日在線核查+考后核查 |
關于做好2023年度廣西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原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建設廳《關于印發〈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發〔2005〕68號)精神,為做好2023年度廣西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場設置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23年6月3日 | 9:00—12:00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14:00—16:00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2023年6月4日 | 9:00—12:00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本次考試共設12個分考區。其中南寧市分考區包括南寧市和崇左市2個報名點,考場設在南寧市;柳州市分考區包括柳州市和來賓市2個報名點,考場設在柳州市;玉林市分考區包括玉林市和貴港市2個報名點,考場設在玉林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欽州市、百色市、賀州市和河池市報名點各設一個分考區,考場分別設在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區直分考區考場設在南寧市。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試級別、應試科目及成績管理
報考級別 | 應試科目 | 成績管理 |
考3科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應試人員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3個)科目方為合格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
考2科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為合格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
考1科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
增報專業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三、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建設廳《關于印發〈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發〔2005〕68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廣西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具體如下:
(一)凡遵紀守法并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報考級別為“考3科”(不符合免試條件)。
(二)符合報名條件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以免考相應科目。
1.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2科”(符合免試條件)。
2.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1科”(符合免試條件)。
(三)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
(四)報考條件相關問題的說明。
1.關于“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
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中等專科學歷應為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或備案的招生計劃內的中等專業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包括: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學歷,可以等同中專學歷報考。
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關于“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是指報考人員全職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報考人員從事的非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工作年限。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專業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學歷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超過半年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工作年限,脫產學習前后的實際專業工作年限可累計。
3.關于“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是指原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
4.關于“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是指取得中級及以上工程系列職稱。
5.關于“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以《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對照表》為依據對照判斷。
四、考試報名告知承諾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認真閱知以下要求:
(一)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
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報考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須本人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須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經考試組織機構核查。
(三)考試組織機構依法依規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與監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四)不實承諾的處理。
1.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3.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報考流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18號)精神,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一)網上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3月17日8:00至3月26日17:00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人事考試網()—“省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流程進行網上填報信息。
1.注冊。首次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提交注冊信息。注冊成功后,登錄報名系統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及使用說明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tooldown.html】下載)。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時內反饋,建議報考人員提前完成注冊)。核查完成后,報考人員方可繼續報名。
2.填寫報考信息。按要求填選考試報考級別、報考專業、考試科目、核查點、工作單位、專業工作年限等信息。點擊“保存”,進入確認報考信息環節。
3.確認報考信息。報考人員確認所填選的信息準確無誤,點擊“確定”提交報考信息,進入在線核查環節。
4.在線核查。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系統核查通過后進入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環節。
5.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系統顯示“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供報考人員選擇。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本人閱讀并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即完成網上填報信息,進入繳費環節。
簽署《告知承諾書》后,報考人員如需“撤回承諾”,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等待考試組織機構進行考前核查。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不須簽署《告知承諾書》,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等待考試組織機構進行考前核查。
6.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材料。
具體材料包括:
(1)學歷、學位證明;
(2)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
(3)身份證件;
(4)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稱證書);
(5)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
(6)已取得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材料上傳成功后,等待考試組織機構進行考前核查。
(二)考前核查。
1.核查范圍:
(1)采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
(2)“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
2.核查時間:2023年3月27日至3月30日。考試組織機構(所選核查點)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報考信息進行核查,報考人員須認真核對報考信息,確保真實、準確。因報考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導致核查不通過的,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3.核查結果公布:報考人員于2023年4月4日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承諾核查”欄目或報名系統查詢核查結果。
4.全區人事考試機構(核查點)地址及聯系方式如下:
(三)網上繳費。
1.網上繳費時間。
(1)采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于2023年3月17日8:00至4月6日17:00在線繳納考試費。因不實承諾導致考前核查不通過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納的考試費不予退還。
(2)“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等待考試組織機構公布考前核查結果后,于2023年4月4日8:00至4月6日17:00在線繳納考試費。
報考人員繳費成功,方為完成報名。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收費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20號)規定,客觀題考試費每人每科68元,主觀題考試費每人每科72元。
3.票據發放。考試費票據為電子票據,需要票據的考生,可登錄票據發放服務平臺(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首頁,點擊“票據申領”進入票據發放服務平臺)查詢和打印個人考試費電子票據。票據查詢和打印開始時間預計為當次考試報名結束1個月后,截止時間為考試年度當年12月31日。
六、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2023年5月29日8:00至6月4日9:05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無照片或自貼照片無效)。
七、參加考試注意事項
(一)應試人員應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進行身份核驗;考試前30分鐘可進入考場;考試開始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開考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二)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時應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攜帶有效臨時身份證或廣西區內派出所開具的臨時身份證明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四)《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全部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客觀題用2B鉛筆填涂,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書寫。
(五)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嚴格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八、閱卷工作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閱卷工作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閱卷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九、成績發布及考后核查
(一)考試結束2個月后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二)成績公布后,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廣西數智人社社保繳費業務系統、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等相關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對報考人員填報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單位、工作年限等報考信息真實性開展考后核查和成績監管。須進行考后重點核查的報考人員名單,在廣西人事考試網“承諾核查”欄目公布,考生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關證書、證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試組織機構公示成績擬合格人員名單,公示期間集中接受監督舉報,對虛假承諾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十、證書辦理
證書辦理事宜請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證書領取”專欄查詢。
2023年3月15日
報考指南
大綱 / 教材
2024年9月
報 名 時 間
預計2025年2月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天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預計2025年6月初
考 試 成 績
7月19日起陸續查詢
合格證領取
查分后2-3個月陸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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